2017年4月30日上午,濮阳市演讲朗诵学会会长兼艺术总监许清林主持召开艺术指导委员会骨干会议,专题研究了与濮阳市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频道共同打造《我是朗诵者》的相关问题。学会副总监、濮阳市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总监张峰介绍了打造这一栏目的背景和意义;学会副会长兼艺术副总监解瑞民介绍了栏目的具体技术要求。经过研究,会议形成了相应工作方案,纪要如下:
一、《我是朗诵者》栏目的主办单位是:濮阳市“中华诗词之市”创建办;濮阳市演讲朗诵学会;濮阳市广播电视台。此项工作开展由许清林牵头,张峰具体负责。为了确保栏目质量,决定组成导师团队。解瑞民为导师团队联络员。
二、栏目开播日期:2017年5月8日。
三、栏目播出频道:“濮阳交通广播”(调频89.5MHz)。
四、栏目播出频次:每天一期,循环四次播出。每天播出时间:8:00、11:00、16:00、19:00。
五、栏目具体要求:
1.每期时长3分钟,其中由电台统一制作的片头片尾长30秒,其余2分30秒内容由朗诵者完成有声语言表达,不得超时。
2.朗诵内容:以优秀的中国传统诗文为主的经典作品。谢绝没有在正式出版物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和网络作品。
朗诵者有声语言表达时,开始句统一格式为“今天请大家欣赏XXX(作者名称)的《XXX》(作品名称)”;结束句统一格式为“我是朗诵者XXX”,不得任意加入词语。
3.如朗诵作品较短可加入赏析,朗诵及赏析的形式可以多样。
4.音频录制要求使用专业设备,手机录制的音频无法使用。使用专业设备自行录制的音频文件干声或加配乐均可,统一上传到学会YJLS2015@163.COM邮箱。
没有专业录音设备的,由学会统一组织集中时间到市广播电台录制。背景音乐可以自带,也可以交电台配制。录制的音频经检验符合要求后,由交通广播频道进行后期制作并安排播出。
六、为了保证高效率、高品位、持续有序地办好栏目,特对栏目内容的制作程序作出以下规定:
1.学会网站要进行作品推介,特别是在节日和纪念日及节令变换之际,及时推介诗文以供选择。
2.艺术指导委员会成员要带头制作报送作品,每个月内,艺术副总监不少于4个;总监助理不少于3个;艺术指导不少于2个。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上述任务指标的,其艺术职位降一个档次,直至劝其退出艺术指导委员会。
3.根据艺术水平,并征得个人自愿,学会在5月8日前公布导师团队名单。学会的正式会员和名义会员选定作品后,可以自主选择和联系导师。每位导师的指导团队不固定。会员可以根据不同的作品选定不同的导师。经过指导练习提高后,由导师推荐参加作品录制。
4.正式会员的亲友、子女和学生,经导师同意可以助演。一般不得单独录制作品。
5.每周去电台集中录制的时间由张峰确定。解瑞民负责在微信群中接龙征集需要集中录制的名单(朗诵者+导师)和作品名称(一次可以多篇)。
6.5月2日开始在艺术指导委员会中征集集中录制的名单和作品(一次可以多篇),并到电台集中录制,作好5月8日开播的准备工作。